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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4日

中大市场学系研究香港零售业发现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普遍存在不公平现象

200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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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

左起:中大市场学系何淑贞教授及冼日明教授

香港是否需要订定公平竞争法的议题,近年在政府、商界,以至市民大众之间引起广泛的讨论。而事实上,社会上亦存在不少声音,质疑一些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行业如零售业,在经营手法上,很可能出现垄断、以大欺少等有碍公平竞争的情况。

为了更深入了解香港零售业的实际营运情况,香港中文大学市场学系何淑贞教授及冼日明教授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进行了一项研究调查,访问了121间香港零售业供应商,探讨他们与零售商之间的互动关系。受访供应商的种类包括食物/饮品、化妆/个人护理用品、医疗/保健商品、家居用品、粮油及海味等,他们的主要零售商大部份为超级市场、药房/个人护理零售商及美容/化妆品零售商。

这项调查就多个实际的营运范畴,包括商品的定价、销售反利/退佣的要求、商品损耗的责任及分担商品促销费等,以问卷形式访问供应商过去七年的营运实况,分析他们与零售商之间的权力与冲突,从而探讨双方在经营手法或行为上是否存在不公平的情况。

调查发现一些可能涉及不公平竞争的经营手法及行为,例如限制供应商/零售商对商品的定价、限制供应商向其他零售商供应商品/服务、限制零售商销售其他供应商的商品及要求独家代理等,在零售业的营运中普遍存在。然而,这是否代表有关企业真的有进行反竞争的行为呢?由于目前香港并没有一条针对零售业或跨行业的竞争法,根本无从界定何谓妨碍公平竞争的企业行为。当企业遇到一些他们认为不公平的情况时,亦无法依从既定程序,进行申诉及深入调查。众所周知,政府亦正积极研究香港是否需要订立跨行业的公平竞争法,我们相信这项调查所得的数据及分析,对政府有关方面在考虑及厘定公平竞争法的工作上,具有相当的参考价值。



左起:中大市场学系何淑贞教授及冼日明教授

左起:中大市场学系何淑贞教授及冼日明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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