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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28日

中大社会学系会公布香港边缘青少年及中学生病态赌博行为研究

201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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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中大社会学系系主任张越华教授、中大社会学系助理教授郑慧婷教授、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地区青少年外展社会工作服务网络召集人陈子升先生,以及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儿童及青少年服务总主任陈鉴铭先生

香港中文大学(中大)社会学系郑慧婷教授及张越华教授,联同香港社会服务联会,以及十一间 社会服务机构辖下的地区青少年外展队和赌博辅导服务中心(包括香港小童群益会、香港明爱、香港中华基督教青年会、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基督教香港信义会社会服务部、香港基督教服务处、香港青年协会、香港青少年 处、香港游乐场协会、邻舍辅导会、及东华三院平和坊) 合作进行研究,探讨和比较香港边缘青少年及中学生病态赌博行为的概况与成因。是项研究获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研究资助局资助,有助发展和推动针对青少年(尤 其是边缘青少年群体)赌博问题的公众教育、预防及治疗服务。研究发现,边缘青少年相对较容易成为「病态赌徒」,而有病态赌博习惯的青少年同时很可能出现滥药和酗酒行为,呼吁政府应多关注青少年赌博问题。

研究成功以问卷调查形式,分别于2008年2月至7月,以及2009年5月至2010年1月 访问了4,734名中学生及703名边缘青少年。边缘青少年的样本来自上述十二间社会服务机构的青少年外展队和赌博辅导服务中心、惩教署属下教导所和社会 福利署辖下感化院舍所服务的青少年,当中男性占78%,女性占22%,年龄介乎11-24岁,平均年龄是17.6岁。中学生样本则来自随机抽样所得出83 间中学的学生,当中男性占51%,女性占49%,年龄介乎12-23岁,平均年龄是16.4岁。调查结果简述如下:

赌博行为模式

根据表一,九成半边缘青少年被访者及三成中学生被访者表示,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参与以金钱作 注码的赌博活动。根据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次的青少年版(DSM-IV-J) 甄别赌博问题程度的结果(可得分数为0-12分),在所有边缘青少年被访者中,有两成(22%) 可被甄别为「病态赌徒」(4-12分);而在所有中学生被访者中,仅有1%可被甄别为「病态赌徒」,可见边缘青少年的病态赌徒比例远高于中学生。

赌博频密程度方面,边缘青少年较为频密,近四成有赌博的边缘青少年每周赌博一至五次,另有一 成每天赌博一次或以上。只有7%有赌博的中学生每周赌博一至五次,仅有1%每天赌博一次或以上。另外,边缘青少年最常参与的赌博活动是赌朴克牌(93%) 和打麻将(77%),其次为赌「大小」(54%)、投注六合彩(47%),以及透过香港赛马会投注足球赛事(36%) 和赛马(30%)。对中学生来说,赌朴克牌(64%) 和打麻将(59%) 同样是他们最常参与的赌博活动,其次是赌「大小」(33%)、投注六合彩(28%) 和赌掷硬币(23%) (见表一)。研究显示,「病态赌徒」与「非病态赌徒」最常参与的赌博活动大致相同(见表二)。

与赌博有关的行为问题

在边缘青少年当中,较多「病态赌徒」表示有因赌博而产生的行为问题,比非病态的多一至六成。 根据DSM-IV-J甄别尺度项目,逾九成(96%) 病态赌博的边缘青少年主要的行为问题是「赌输钱后,时常想赢回赌输的钱」,其次为「时常想着或计划去赌博」(78%)、「因赌博而向家人/朋友说 谎」(63%)、「超出预计、需要愈来愈多钱来赌博」(62%)、「用食饭或乘车的钱来赌博」(58%),以及「因为赌博引致严重的金钱问题,而向人求 助」(53%) (见表三)。

中学生方面,同样有较多「病态赌徒」表示有与赌博相关的行为问题,较「非病态赌徒」的多约三 至七成。他们的行为问题主要为「赌输钱后,时常想赢回赌输的钱」、「时常想着或计划去赌博」、「因赌博而向家人/朋友说谎」、「超出预计、需要愈来愈多钱 来赌博」、「当尝试减少或停止赌博时,感到紧张或不安」,以及「用食饭或乘车的钱来赌博」(见表四)。

滥用违禁药物及饮酒行为

相比非病态赌博和不赌博的受访者边缘青少年和中学生,较多病态赌博的边缘青少年(多12%至17%) 和病态赌博中学生(多19%至20%) 表示有滥药,频密程度也偏高(见表五);饮酒行为亦如是(见表六),可见赌博问题愈严重的青少年,同时亦倾向有其他成瘾行为如药物滥用和经常饮酒。

精神健康状况

不同赌徒组别受访者的精神健康状况(过去两年是否经常感到寂寞苦闷、情绪低落、无望、精神紧张、忧虑、无故惊慌) 也有明显差异(见表七)。边缘青少年中,较多「病态赌徒」表示时常有上述的负面情绪,比非病态的多3%至9%;亦有较多「非病态赌徒」比不赌博的表示经常出现负面情绪 (多5%至10%)。同样地,中学生当中,较多「病态赌徒」比非病态赌徒表示经常有负面情绪 (多15%至21%),「非病态赌徒」比不赌博者表示经常有负面情绪则多2%至4%。可见赌博问题愈严重的青少年,会愈经常受到情绪困扰。

减少或停止赌博的意向

若面对日常生活各方面,包括与家人关系、学习/工作表现、人际关系及身体健康受赌博影响而变 差,边缘青少年及中学生两个群体的「病态赌徒」均倾向减少赌博,然而「非病态赌徒」则较偏向选择停止赌博(见表八) 。

导致青少年病态赌博的社会心理因素

有可能增加边缘青少年和中学生成为「病态赌徒」的机会的因素包括(见表九):
– 缺乏父母支持、正面监管和灌输正确理财观念、不投入学校生活;
– 赌博朋友多、父母有赌博习惯;
– 受外来压力影响(如面对生活中受压事件、父母高压式管教、负面学校经历、负面朋辈关系、居住社区环境欠佳);
– 缺乏自我控制能力、拒绝赌博引诱的自我效能薄弱,以及欠缺确定感。

建议

综合上述的调查结果,本研究作出以下建议:

1. 边缘青少年相对较容易成为「病态赌徒」,政府应积极关注他们,增拨资源策划和推行针对边缘青少年赌博问题的预防教育、辅导、戒赌及其他支援服务,并促进青 少年服务机构和戒赌服务团体的合作,以有效处理边缘青少年赌徒的需要和问题。

2. 青少年「病态赌徒」与「非病态赌徒」在赌博问题、精神健康和戒赌意向方面皆存在差异。要更有效协助青少年赌徒,应先甄别他们的赌博问题程度,再按不同赌徒 类型特征提供其所需的服务。

3. 青少年「病态赌徒」较大可能同时出现滥药和酗酒行为,因此社会团体的介入服务不应只处理赌博成瘾行为,亦应注意青少年的全人需要及多样成瘾(co- morbidity)的问题。

4. 应加强赌博赠少年与家庭及学校(如仍在学) 的正面连系,帮助他们处理外来的压力,引导他们远离有赌博习惯的朋辈,协助他们提高自我控制能力和抵御赌博诱惑的自我效能,并舒缓他们的不确定感与情绪困扰。这样可减低赌博青少年恶化为病态赌徒的机会,甚至可消除他们的赌博习惯。

5. 积极推动家庭教育也是预防青少年赌博及治疗服务的重要环节,鼓励父母多给予青少年支持,建立正面的管教方法,避免打骂等高压式管教。父母亦应以身作则,减少赌博,不应以赌博作为亲子方法,并应向子女灌输正确理财观念。

6. 警方应加强打击外围赌博及放高利贷活动。政府亦应加重对放高利贷予未满十八岁青少年人士的刑罚。



(左起)中大社会学系系主任张越华教授、中大社会学系助理教授郑慧婷教授、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地区青少年外展社会工作服务网络召集人陈子升先生,以及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儿童及青少年服务总主任陈鉴铭先生

(左起)中大社会学系系主任张越华教授、中大社会学系助理教授郑慧婷教授、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地区青少年外展社会工作服务网络召集人陈子升先生,以及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儿童及青少年服务总主任陈鉴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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