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新聞中心

2007年5月10日

中大就學生報事件發表的聲明

200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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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

中大學生報》被指稱出版載有不雅及粗鄙內容的刊物,在校園內外派發,令人不安。大學期望學生及學生組織須具有高尚的品格和道德操守,絕不容許同學及學生組織出版載有不雅及粗鄙內容的刊物,尤其是以中大學生組織名義出版的刊物。出版委員會全體成員必須承擔責任。

中大根據教務會學生紀律程序成立的委員會,今日召開會議。委員會由四名校內老師及一名中大同學組成。委員會事前已聯絡上屆和應屆《中大學生報》的總編輯,通知他們可於今日向委員會陳述。委員會會議進行期間,《中大學生報》出版委員會要求讓全體成員一起會見有關委員會,這項要求不符合委員會規則,不被接受。之後兩位《中大學生報》總編輯拒絕會見委員會。

委員會經過詳細討論後作出初步結論,認為被投訴的《中大學生報》「情色版」內容不雅,超出社會可接受的道德底線,令人不安。委員會認為有關刊物影響其他中大同學的利益,並損害校譽。

中大考慮委員會的初步結果後,向《中大學生報》出版委員會各成員給予嚴重警告,必須立即停止出版載有不雅及粗鄙內容的刊物,或分發該等刊物,而大學亦會禁止該等刊物在校園內發佈。此外,委員會將根據本科生總學則第19條,考慮處分方式。

中大就事件已多次輔導有關同學,協助同學反省,糾正錯誤;並呼籲同學如要探討有關題材,應以理性和學術研究的態度,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