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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法律學院與香港大律師公會合辦國際研討會
探討陪審團制度與司法公正發展 剖析公眾參與司法決策
香港中文大學(中大)法律學院與香港大律師公會日前合辦國際研討會,主題為「審視陪審制度:公眾參與司法決策未來的批判性探討」。研討會以線上及線下混合模式進行,匯聚來自世界各地多個司法管轄區的法官、資深法律界人士、學者與學生,討論在不同普通法與民法司法管轄區中,陪審團制度在法律、社會及實務上的演變與影響。
結合普通法傳統與比較法視角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毛樂禮資深大律師致歡迎辭時指出,陪審團審訊在香港具備獨特的憲制與歷史意義;既植根於普通法傳統,亦受到《基本法》保障。他形容陪審團制度是「成熟法律體系的骨幹」:由法官判定法律問題,陪審團代表社會大眾裁斷事實問題。他強調,維護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是實現司法公正的重要基石。陪審團不僅是公平、公正且能夠代表公眾,更要讓公眾看到如是。他並引用英格蘭及威爾斯的民意調查,指當地社會至今仍對陪審團審訊制度保持高度信任。
中大法律學院名譽訪問教授Jeremy Dein御用大律師及副教授Luke Marsh教授介紹研討會理念時表示,對陪審團制度評估應置於嚴謹、全面比較視角下審視,而非孤立討論。身兼研討會主席的 Dein 教授表示:「本次研討會並非旨在概括地支持或反對陪審團制度,而是希望透過真正的比較視角,深入探討公眾參與司法決策的角色。中大法律學院邀請來自普通法與民法法系的法官、執業大律師和學者參與討論,提供一個客觀且具國際水準的平台,共同探究公眾參與在多大程度上能提升刑事審判的正當性、公平性與公信力,以及在哪些情況下,其他審判模式或更適合現代刑事司法制度的需要。」
匯聚司法界洞見及國際視角
研討會的重點環節之一,由香港高等法院上訴法庭薛偉成法官以「香港陪審審訊制度:本地視角與當代議題」為題發表專題演講。他從香港陪審團制度的法律原則及司法實務出發,回顧制度發展,並就當前挑戰及其在刑事司法體系中的角色提出見解。
研討會亦邀得英國倫敦中央刑事法院常務法官 Richard Marks御用大律師發表演講。他指出,陪審團制度至今仍然是英格蘭及威爾斯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基石,但面對嚴重案件積壓及持續進行的改革討論,制度正承受日益沉重的壓力。他的演講聚焦如何在維護陪審團審訊傳統價值的同時,回應現代司法運作的實際需要。
此外,多位來自本地、英國及歐洲的法律專家與學者也參與專題討論,圍繞各地陪審團制度、公眾參與司法的不同模式,以及刑事審判所面對的挑戰與改革方向交流。講者包括:
- Matt Radstone 大律師(英國倫敦 25 Bedford Row 大律師事務所)
- 李澍桓大律師(香港大律師公會)
- Maria Del Mar Jimeno-Bulnes 教授(西班牙布爾戈斯大學)
- Jacopo Della Torre 教授(意大利熱那亞大學)
- Mojca Plesničar 教授(斯洛維尼亞盧布爾雅那大學犯罪學研究所)
- Esme Mukerjee 女士(英國實習大律師)
推動本地及全球法律專業發展
是次研討會突顯了公眾在知情和適當參與下融入司法程序的重要價值,並展示出跨司法管轄區就陪審制度未來在不斷演變的法治環境中發展展開對話的重要性。透過不同司法管轄區制度和法律傳統經驗的交流,與會者深入探討了刑事司法制度如何在程序正當性、審判效率與公眾信心之間取得適當平衡。
中大法律學院對能與香港大律師公會合辦這項具前瞻性及啟發性的國際研討會深感榮幸。未來,學院將繼續推動法學研究、促進學術界與法律業界交流,並就影響香港及全球法治發展與司法運作的重要議題,提供具深度及建設性的討論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