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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4日

香港中文大学校董会决议向大学监督提名梁乃鹏博士为下任主席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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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中大)校董会今日(4月14日)于会议后宣布,接纳提名委员会之建议,决议提名梁乃鹏博士为下任校董会主席。校董会将按照《香港中文大学条例》,向大学监督提名梁乃鹏博士,再由大学监督作出委任。

校董会认为,梁乃鹏博士成就卓越,他在高等教育界、公共事务和商界均有丰富经验,是最合适的主席人选。校董会欣悉梁博士乐于与大学成员会面,大学将尽快安排。此外,校董会亦再次向郑海泉博士致以衷心感谢,郑博士担任校董九年(当中六年出任校董会主席),对中大发展,贡献良多,其校董任期将于本月底届满的。

提名委员会于去年6月成立,成员7名,共进行16次会面商讨。委员会详细讨论及界定校董会主席的角色和责任,所须具备的知识和经验,以及遴选主席之准则,并仔细考量四个类别*共十八位可获委任为主席的校董会成员,最后向校董会提名最合适的主席人选。委员会在整个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各持分者的意见。今年2月,大学校董会举办了谘询会,邀请全体师生出席,了解他们对下任校董会主席之期望。

 

* 根据《香港中文大学条例》规程11.1(a),从现在五十三位校董当中四个类别共十八位校董会成员可获委任为校董会主席,包括:(一)监督所指定的人士六名;(二)立法会议员互选产生的人士三名;(三)大学校董会所选出的通常在香港居住的人士不超过六名;以及(四)校友评议会选出的成员不超过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