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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0日

香港中文大學就下任校董會主席一事的聲明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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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學(中大)校董會今日(10月20日)於會議後宣佈,由於主席提名委員會尚未完成下屆主席人選提名工作,校董會暫時未能按《香港中文大學條例》向大學監督提名及委任下任主席。校董會同意提名委員會繼續其相關提名工作,審慎商議。

中大校董會主席鄭海泉博士的任期將於10月23日屆滿。由10月24日起,副主席利乾先生將會履行大學校董會主席的職責,主持校董會會議,直至委出新一任主席。校董會衷心感謝鄭博士過往六年領導大學發展更上層樓,建樹良多,貢獻卓越。校董會希望鄭博士繼續擔任校董一段時間,以其卓識遠見繼續參與校董會工作。鄭博士今日由於身體不適,未克親身出席會議,而改以電話會議形式參與校董會會議。鄭博士亦欣然表示樂意繼續為中大服務。

校董會於今年6月成立了提名委員會,負責提名下屆主席人選。提名委員會召開了三次會議。成員詳細討論及界定校董會主席的角色和責任、須具備的資歷和經驗,及對校董會事務的投入等。同時,提名委員會成員亦仔細考量四個類別* 共十八位可獲委任為校董會主席的校董會成員,以期向校董會提名最合適的人選。由於整個校董會均有不少校董新獲委任,校董會同意委員會應有更多時間審慎討論以作出提名建議。

中大重申,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為核心價值,大學必定繼續堅守。校董會會繼續按照大學規程及既定程序進行提名下任主席的工作。

* 根據《香港中文大學條例》規程11.1(a),從現在五十三位校董當中四個類別共十八位校董會成員可獲委任為校董會主席,包括:(一)監督所指定的人士六名;(二)立法會議員互選產生的人士三名;(三)大學校董會所選出的通常在香港居住的人士不超過六名;以及(四)校友評議會選出的成員不超過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