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新聞中心

2012年10月11日

國家教育部批准籌建香港中文大學(深圳)

201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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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校長沈祖堯於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批籌儀式中致辭。

一眾嘉賓參觀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的校園規劃設計。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的籌建,旨在為國家培養更多具有國際視野、專業知識、高尚品格及對社會有承擔的人才,並為國家的教育體制改革和人才培養作出貢獻,同時也造福香港及珠三角地區的社會經濟繁榮發展。中大很高興這個教育理念獲國家教育部認同,教育部今天宣布,正式批准籌建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儀式今天(10月11日)在深圳市龍崗區中大(深圳)選址舉行,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廣東省委副書記兼省長朱小丹、國家教育部副部長杜玉波、深圳市委書記王榮、深圳市市長許勤、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香港特區政府教育局局長吳克儉、中大校董會主席鄭海泉、中大校長沈祖堯、邵逸夫慈善信託基金主席方逸華等出席見證。 

擬建的中大(深圳)將採用雙語(中英)教學,並著重通識及書院教育。目前的學科規劃中,分期開設理工、經管、人文學科,包括若干交叉學科及新興學科,課程審批及監管由中大教務會負責。

 中大(深圳)將是一所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非牟利高等學府,其最高權力機構為理事會,由中大與深圳大學各委任八人組成,理事長由中大校長出任;理事長擁有最終決策權。中大(深圳)採用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以民主方式管理學校,充分尊重學術自由,營造開放的學術環境。 

中大(深圳)的財政將完全獨立於中大沙田校園,不會互相補貼,以學費、捐款、深圳市政府補貼及各類科研資助作為主要經費來源。中大(深圳)將位於深圳東北市郊龍崗區,深圳市政府已撥出一幅面積約100公頃的土地作為校園發展之用。 

中大在2009年10月成立專責小組,開始探討在深圳辦學;2010年2月與深圳巿人民政府簽訂教育合作備忘錄,並於2011年3月與之簽訂框架協議,同年7月與深圳大學簽訂合作協議;今年4月,大學內部成立多個委員會就學術、校園發展及人事財務規劃的事宜積極探討並給予意見。自籌備工作開展以來,大學多次與師生、校友,以及各學院透過諮詢交流會雙向溝通,聽取意見,並獲得師生校友的積極回應。未來,中大會繼續完善計劃,與深圳市人民政府及深圳大學簽署正式合作辦學協議。在大學校董會通過協議後,大學將與深圳大學就中大(深圳)的未來運作,包括課程、校園建設、組織架構等作詳細規劃,並在大學校董會的支持下,稍後再向國家教育部申請正式成立中大(深圳)。



中大校長沈祖堯於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批籌儀式中致辭。

中大校長沈祖堯於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批籌儀式中致辭。

 

一眾嘉賓參觀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的校園規劃設計。

一眾嘉賓參觀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的校園規劃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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