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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4日

香港中文大學校董會決議向大學監督提名梁乃鵬博士為下任主席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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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學(中大)校董會今日(4月14日)於會議後宣布,接納提名委員會之建議,決議提名梁乃鵬博士為下任校董會主席。校董會將按照《香港中文大學條例》,向大學監督提名梁乃鵬博士,再由大學監督作出委任。

校董會認為,梁乃鵬博士成就卓越,他在高等教育界、公共事務和商界均有豐富經驗,是最合適的主席人選。校董會欣悉梁博士樂於與大學成員會面,大學將盡快安排。此外,校董會亦再次向鄭海泉博士致以衷心感謝,鄭博士擔任校董九年(當中六年出任校董會主席),對中大發展,貢獻良多,其校董任期將於本月底屆滿的。

提名委員會於去年6月成立,成員7名,共進行16次會面商討。委員會詳細討論及界定校董會主席的角色和責任,所須具備的知識和經驗,以及遴選主席之準則,並仔細考量四個類別*共十八位可獲委任為主席的校董會成員,最後向校董會提名最合適的主席人選。委員會在整個過程中充分考慮了各持分者的意見。今年2月,大學校董會舉辦了諮詢會,邀請全體師生出席,了解他們對下任校董會主席之期望。

 

* 根據《香港中文大學條例》規程11.1(a),從現在五十三位校董當中四個類別共十八位校董會成員可獲委任為校董會主席,包括:(一)監督所指定的人士六名;(二)立法會議員互選產生的人士三名;(三)大學校董會所選出的通常在香港居住的人士不超過六名;以及(四)校友評議會選出的成員不超過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