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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6日

中大与城大研究显示互助小组能有效改善青少年的情绪和行为问题

201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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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中大社会工作学系魏雁滨教授、香港城市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张宙桥教授、中大社会工作学系倪锡钦教授、中华锡安传道会社会服务部总干事伍恩豪先生,以及朱培鸣

朱培鸣(右)分享经验

倪锡钦教授(中)

近年,青少年的情绪和行为问题日趋严重,青少年吸毒、犯罪、抑郁、企图自杀等引起广泛公众关注。这类年轻人大多未能完成高中学业,又长期失业或就业不足,甚至不停犯罪,与社会脱节,令家长、教育界及政策制定者感到束手无策。要有效解决问题,须研究如何善用资源和优势,提高社工的效益。 

有见及此,香港中文大学(中大)社会工作学系倪锡钦教授与香港城市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张宙桥教授于2008年合作进行研究,探讨互助小组是否能有助改善青少年的情绪和行为问题。研究结果已于2009获国际权威学术期刊《Adolescence》刊登,亦即将于《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dolescence & Youth》中发布。 

研究方法

研究包括聚焦小组访谈及问卷调查两部分。15名社工接受了三次聚焦小组访谈,分享他们对互助小组的看法。受访者一致认为,互助小组能有助他们延伸社工的功能,而以下因素可提升互助小组的效能: 

– 找出各小组成员的共通点,并为他们在情绪和行为上的不同需要订下先后次序

– 鼓励组员互助互惠

– 平衡组员的要求与付出。社工须协助小组成员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并鼓励他们参与集体和有意义的活动

– 加强社工和组员在互助小组中的投入程度,从而使社工能逐渐淡出小组

– 鼓励组员多与社区人士接触,让他们从社会认可的朋辈当中得到帮助 

为了进一步探讨互助小组的效能,研究人员进行了第二部份的研究,在中学、青少年服务中心及院舍的60个互助小组中,透过问卷共访问了433名12至24岁的青少年。这些互助小组所涵盖的情绪行为问题分别有以下四种:成长挣扎(如学习障碍)(31.6%)、人生难关(如父母离异)(25.4%)、精神状况(如抑郁、身心征状)(24.9%),以及与犯罪有关的问题(如吸毒)(18.1%)。 

受访者的平均年龄为17.6岁,52.8%为女性。大多数(75.9%)为全职学生,其次是雇员(18.9%),超过四分之三的受访者曾接受小学教育(78.1%)。此外,37.8%的受访者有宗教信仰。超过半数的受访者(64.7%)与父母同住,平均家庭人口为4.3人。平均每月家庭收入为港币$12,000元,约有15%的受访者领取综援(见表1)。 

研究结果

结果显示,互助小组中建立的互助互惠关系,包括组员间互相交流经验、知识和解决问题技巧,以及为个别组员的问题提供协助等,皆有助青少年面对逆境,减轻他们的情绪行为问题。此外,研究亦显示不同类别的互助小组在减轻青少年情绪及行为问题上的效用并无显着差别,证明互助小组在不同的情绪行为问题上,皆能发挥类似作用。 

此外,研究亦发现,小组若引入促进组员作出改变的机制,可有效减轻青少年的情绪及行为问题。这机制包括给予组员可改变逆境的希望、让组员感到自己与其他人一样面对类似的问题、鼓励组员之间多作交流及分享经验、增加他们对小组的归属感,以及鼓励他们从其他组员身上学习处理问题的方法。过半数的受访对象认为组员有聆听和尊重其他组员的意见,小组亦能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显示上述机制能有效改善青少年的情绪及行为问题。 

不过,研究亦显示,社工(负责组织互助小组、促进组员之间的互动、提供顾问意见、连系社区人士/ 社区组织)虽未能显着减少青少年的情绪行为问题,却能在适当时候引入促进组员作出改变的机制,并鼓励组员互助互惠,使该两种方法能更有效发挥作用。在小组组成后初期,组员对小组的归属感薄弱,故需社工协助凝聚组员。待小组发展成熟后,社工必须逐步淡出小组,让青少年自己维持小组的互助关系(见表2)。 

结论

总结研究结果,互助小组有助青少年应付成长期间所面对的迫切问题,协助他们免受社会排斥。由于社工的长期跟进需要调拨宝贵的社工资源,而单凭社工短暂的投入并不足以解决青少年的情绪及行为问题,因此必须推广青少年互助精神。长远发展青少年互助小组,除可有效延伸社工的功能外,亦为一个轻便的方法支援有情绪行为问题的青少年,最终可造福社会。



(左起)中大社会工作学系魏雁滨教授、香港城市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张宙桥教授、中大社会工作学系倪锡钦教授、中华锡安传道会社会服务部总干事伍恩豪先生,以及朱培鸣

(左起)中大社会工作学系魏雁滨教授、香港城市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张宙桥教授、中大社会工作学系倪锡钦教授、中华锡安传道会社会服务部总干事伍恩豪先生,以及朱培鸣

 

朱培鸣(右)分享经验

朱培鸣(右)分享经验

 

倪锡钦教授(中)

倪锡钦教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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