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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1日

中大法律学院学生于2016 Vis East Moot国际模拟法庭比赛夺冠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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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法律学院代表队于The Willem C. Vis (East)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Moot勇夺冠军。

中大法律学院代表(后排右一和右二)与三位仲裁裁判(前排)于决赛后合照留念。

中大法律学院代表队与比赛裁判员Schwenzer教授合照。

香港中文大学(中大)法律学院学生在国际知名模拟法庭比赛 – The 13th Willem C. Vis (East)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Moot (Vis East Moot),凭著其精湛讼辩技巧和有力的书面备忘录勇夺冠军。 

是次比赛于3月7至13日于香港举行,115家来自亚洲、欧洲、澳洲、北美洲及南美洲,共31个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学院,包括全球多所知名学府,如︰哈佛大学、史丹福大学、耶鲁大学、伦敦大学学院、新加坡国立大学、蒙纳士大学的学生参赛。 

中大法律学院学生先后与来自德国、印尼、瑞典、印度、英国和新加坡法律学院的学生比赛。他们除了在这场国际级赛事中夺得冠军 (David Hunter Award for the Law School Team Prevailing in the Oral Arguments),亦取得Honourable Mention (top 10%) for their Respondent’s Memorandum。其中一位讼辩代表戚雅雯则赢得Honourable Mention (top 10%) for Oral Advocacy。中大法律学院于过往三年比赛中两度取得四强佳绩,并在今年比赛中勇夺冠军,创出佳绩。 

自2007年起担任比赛教练的罗德士(Peter Rhodes)教授对今年学生取得佳绩感到骄傲,并归功于学生们的努力及积极地从经验中学习。他表示︰「我为学生们感到自豪。每一年的团队也在进步,往年参赛的学生会指导今年参赛的学生,今次获胜无疑是团队无间合作的成果,他们的成功实至名归。是次比赛的佳绩更证明了中大法律学院学生有能力与世界各地最优秀的队伍竞争。另外,模拟法庭比赛也为学生提供了非常难得的学习机会,助他们成为专业和出色的出庭代讼人。」 

今次代表中大参赛的同学来自修读法学士课程、法律博士课程及法学专业证书课程的学生,其中戚雅雯、关朗轩和石炜民担任讼辩代表,而方咏熺、刘日成、Cristen Bauer、方奕浚、徐易通、邵力竞、Salman Tariq、李衍锠及陈榕翠,则负责研究及撰写备忘录。团队除了由中大法律学院罗德士教授带领外,去年参赛的中大法律学院学生梁家恩、王雅诗、刘谦颖及于子程亦协助指导。

The Willem C. Vis (East)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Moot

The Willem C. Vis (East)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Moot 创办于2004年,与1994年首办的The Willem C. Vis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Moot (Willem C Vis Vienna Moot) 是姊妹赛事。比赛旨在加深参赛者对以国际商业仲裁解决国际商业纠纷的认识。今年比赛题目不只牵涉复杂的仲裁议题,亦涉及由《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CISG)衍生的问题。比赛的国际性质让参赛者有机会从不同的司法制度阐释国际商业法,以及训练学生在面对来自不同司法制度的仲裁裁判,也能就自己的立场提出讼辩。



中大法律学院代表队于The Willem C. Vis (East)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Moot勇夺冠军。

中大法律学院代表队于The Willem C. Vis (East)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Moot勇夺冠军。

 

中大法律学院代表(后排右一和右二)与三位仲裁裁判(前排)于决赛后合照留念。

中大法律学院代表(后排右一和右二)与三位仲裁裁判(前排)于决赛后合照留念。

 

中大法律学院代表队与比赛裁判员Schwenzer教授合照。

中大法律学院代表队与比赛裁判员Schwenzer教授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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